推动前沿技术与航运业深度融合——《智慧航运2030行动计划》详解_中国经济网-国民经济门户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交通强国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2030年智慧航运行动计划》,明确了要求总体、主要任务和挑战。 “十五五”时期智慧海上交通发展保障” 航运业是航运业的“大动脉”国民经济和国际贸易的“主通道”。当前我国航运业发展趋势如何?看看现场吧。碧波荡漾,集装箱船“智飞”号、科考母船“珠海云”号等智能船舶在海上乘风破浪。天津港、山东港、青岛港等多座塔吊、自动化码头正忙着装卸货物,持续作业。折回;看数量。日本的港口和集装箱货物吞吐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我们的总航运能力也位居世界第一。 95%以上的外贸货物通过海运完成,日本的海上连通性在全球名列前茅。从“量”看,我国航运业规模领先全球。但从“质量”角度看,我国航运业仍面临一些根深蒂固的问题。安全风险日益复杂、运营成本持续居高不下、绿色转型压力空前、劳动力和专业技术人才老龄化等问题突出。 “供应短缺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加快航运业发展动力全面转变,是我国航运业克服发展瓶颈、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以人工智能、大数据、通信技术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正在加速全球航运业从实验性、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自主化转变。 “智慧航运是一个以船舶自主性和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数字化为支撑的水路运输系统。并由运营管理的协调保证。行动计划的出台和实施,是破解航运业发展障碍、培育新生产力的现实需要。陈德利表示,这一行动计划通过引进创新技术,加速航运业从“规模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变。此次公布的《行动计划》分2026年至2027年两个阶段目标。2026年至2027年,我国将进行试点推进和打基础,检验技术成熟度,探索商业模式,通过试点积累运营数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现阶段,我们“要建立3个以上智能交通综合试验区,开通5条以上智能交通试点航线,打造10个以上可推广的智能交通典型场景,运营100艘以上智能船舶。”陈德利说。2028年至2030年,作为制度形成和整体完善阶段,我国将经历示范工程建设的初步规模化阶段,全面掌握智能航运核心的关键技术、各类装备系统的供给能力、建立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实现技术、产业、治理协调发展新格局。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所长刘鹏表示,以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为路径。行动计划将从科技创新角度明确技术装备研究活动的开展,重点围绕智能船舶共性技术、智能船舶技术与装备、港口航道智能技术与装备、智能助航技术与装备等核心领域,重点开展关键技术的系统化、系统化研究。 “本行动计划制定了推动成熟技术应用的中心任务,推动综合性多要素试点,通过试点示范,解决智能航运产业应用路线不明确的问题,加快实用技术装备的迭代升级,完善从应用场景到产业生态的整体图景,实现大跨越。”浙江海事局局长鄂海亮表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陈德利表示行动计划重点关注通信导航设施、运行服务设施、快速检测验证能力建设等领域。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将弥补智能航运发展的基础设施短板,为技术验证和综合应用奠定坚实基础。牵引场景,飞行员优先。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实施智能汽车质量发展专项试点。在长三角、环渤海、粤港澳大湾区、三峡库区、平卢运河、京杭运河等代表性区域建设若干智慧航运试点区,推动港口、航道、航空保险、服务、监管治理等多要素智能化协同发展。路线如北苏内河网络沿海航线和海上航线,加强海上航线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试航、人员配置等相关安全监测和便民保障措施,实现重点航段智能航运要素集成示范。结合航行保障、遥控操作、自主导航等技术水平和应用效果,建设一大批智能船舶运营船舶(船队),形成代表性船型,并制定相关激励措施,推动智能船舶商业化应用。 “通过试点船舶、试点航线和综合试点地区,我国将推动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国智慧航运发展提供示范和指导。”陈德利表示,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积极制定制定智能航运试点应用技术指南,建立智能航运试点工作机制,推动试点实施。
(编辑: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