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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行被罚款190万元。今年以来,交通银行已累计开罚单13次。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3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2月12日公布的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名单显示,交通银行重庆分行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在经营相关贷款业务时缺乏审慎性,也未对相关发票、信用证业务进行审核。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对交通银行重庆分行处以罚款190万元。警告江天一和孟洪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2月12日公布的《揭阳市金融监管办公室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6年第7号)显示,揭阳市普宁分行d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实物赠与非法吸收存款。揭阳市监察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分局对交通银行揭阳市普宁分行处以35万元罚款,并对郑西安(时任交通银行揭阳市普宁分行行长)给予警告。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信息公示表》(鲁银)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3.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范的行为。 4.违反人民币流通数量管理规定的行为。 5.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 6.违反信用信息提供行政法规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的行为。 9.提供服务和信息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对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进行警告和批评并处罚款174.2万元。据2月11日在国家金融监督局网站上公布的丽水市金融监督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丽水分行及相关管理人员对发票业务和交易相关的背景调查不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责令交通银行丽水分行罚款35万元,并对吴敬平给予警告。 1月6日,陕西省监察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示。通报显示,陕西交通银行分行及相关人员存在轻率发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当等严重违法行为。曾指出,发放超出借款人实际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贷后贷款管理不当。陕西省金融监管局对陕西交通银行分行处以253万元罚款。牛波、姚淑芳分别受到警告,林亚新受到警告并罚款5万元。云南省金融监管局1月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清单显示,云南交通银行分行未妥善管理员工行为,未认真管理个人贷款,未认真管理流动资金贷款。云南省金融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110万元。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的《云南省金融监管办公室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清单》2月6日消息,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并未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周密的管理。云南省金融监管局禁止李鑫从事银行业工作八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分行1月6日公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信息公示表》(金银纺制[2025]26号),交通银行金华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则的行为。 3、违反货币防伪业务管理规范的行为。 4.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咨询等有关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5. 未能遵守所需的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分行中方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7.5元,并罚款104.25万元。 1月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了湖州监管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及相关人员内控管理执行不力。国家金融监管局湖州分局对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处以40万元罚款。他禁止经凯先生三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并对杜明义先生和柴卫华先生发出警告。据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14日公布的汕头市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清单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未披露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发放贷款。国家金融监管局汕头分局对交通银行汕头分行处以25万元罚款。 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的上海市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行决字[2026]9号)称,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并提供个人贷款种类信息,披露该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无息贷款及个人经营替代贷款管理严重违反企业稳健性,项目融资业务严重违反企业稳健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企业实力,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严重违反企业稳健性。资产严重违背业务实力,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上海市金融监督管理局责令罚款、没收共计6,118,6951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1月28日公布的福建省金融监管办公室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建交通银行分行及相关人员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贷前检查中未正确评估个人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福建省金融监管办公室对福建交通银行分行处以共计75万元罚款,对黄亚丽予以通报批评,对林勤勤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根据行政处罚信息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贾姆斯监管办信息披露表》(嘉金监文决字[2026]1、2号),交通银行贾姆斯分行因迟报、泄露事件风险事件信息被罚款20万元,交通银行贾姆斯分行刘海先生(当时)被罚款。 20万元。通信有限公司)收到警报。 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办公室网站公布了相川市金融监督办公室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开表《相川市金融监督处罚信息公开》)。爵字[2026]1号)显示,交通银行重庆合川分行未对贷款“三把关”进行尽职调查。合川市金融监管局对合川市金融监管局处以30万元罚款重庆交通银行合川分行对刘协力(时任重庆交通银行合川分行副行长)给予警告处分。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交通银行已开罚单13次。
(编辑:马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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